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电视娱乐节目经历了“表演”“游戏”“益智”三个发展阶段之后,近年的“超级女声”“梦想中国”“我型我秀”等节目更是将“真人秀”推向高潮。本文将从电视娱乐节目形态嬗变历程中找出其内在动因,并对目前所呈现出的现状进行反思,从而更好地把握电视娱乐节目发展的方向。
一、电视娱乐节目形态的嬗变
就目前而言,中国的电视娱乐节目经历了四个阶段,即综艺表演阶段、游戏娱乐阶段、益智博彩阶段和“真人秀”阶段。
1990年3月14日,央视“综艺大观”的开播将电视娱乐节目带入综艺表演阶段。在当时物质条件不太富裕、社会观念不甚开放、娱乐方式尚不丰富的社会背景下,集相声、小品、歌舞曲艺于一体的“综艺大观”无疑为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起到很大的作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明星+表演的单一表现形式在2004年终因收视率过低而惨遭“末位淘汰”。
1997年7月11日湖南卫视“快乐大本营”的开播掀开了娱乐电视“游戏”的热潮,一时间快乐之风席卷全国各地,“明星+游戏”的节目形式给人们带来轻松愉悦的氛围,同时名人的“明星效应”也被发挥到最大。而伴随着一批批“克隆”节目的出现,挑剔的受众逐渐厌倦了这种“纯娱乐”节目形式,期待着一种新的节目形态将其取代。
1998年11月22日,央视二套借鉴国外电视节目“GOBINGO”,并根据中国人的口味进行本土化改造,隆重推出全新的互动益智类娱乐节目“幸运52”。之后央视再接再厉仿制英美的“谁想成为百万富翁”推出“开心词典”。此后“益智”类节目遍地开花,从央视的“开心词典”“三星智力快车”到地方台的“财富大考场”“无敌智多星”,一直到现在都还保持着较高的收视率。
目前,“真人秀”是电视娱乐界炒得最火的一个词,虽然在我国仅有四五年的历史,但发展之快令人瞠目。近两年的“超级女声”“梦想中国”“我型我秀”三足鼎立局面的形成足以证明此类节目在观众中的受欢迎程度。
从以上对电视娱乐节目纵向的梳理中可以看出娱乐节目的发展之快、竞争之烈。这些娱乐节目无论从节目类型、表演形式、受众参与程度均清晰呈现出中国电视娱乐节目的发展脉络与变迁轨迹,并形成以下主要特点:
⒈电视娱乐节目形态的更迭周期呈逐渐缩短的态势
我国电视娱乐节目形态更迭的周期越来越短,新生节目形态的涌现速度越来越快,特别是具有典型形态的电视娱乐节目,其变更的周期呈逐渐缩短的态势。如从“综艺大观”到“快乐大本营”有近十年的过渡,而“游戏”与“益智”类节目几乎是同时出现,以“超级女声”为代表的“真人秀”取代其主流位置只用了不到五年的时间。
⒉传播方式的不断翻新
在电视娱乐节目形态嬗变的过程中,传播方式的变化也是显而易见。较之最初单一单向的传播模式,时下所采用的诸如“手机短信”“网上投票”等双向互动的传播方式不仅拉近了节目与受众之间的距离,而且提高了观众参与节目的热情,还便于及时收集反馈信息,使节目朝着观众喜爱的方向发展。
⒊表演形式与受众参与方式不断变化
电视娱乐节目的表演形式从单一化向多元化方向发展,由最初的“演员+表演”到“明星+游戏”到“平民+知识”再到目前最流行的“平民+明星+选秀”的表演形式。随着表演形式的每一次变化,受众的节目参与度也不断提高,通过拨打声讯电话、网上投票、现场点评、直接参与等方式,受众由单纯的“观看者”逐渐成为节目“表演者”的重要组成部分。
⒋电视娱乐节目形态的螺旋式回归
中国电视娱乐节目形态在嬗变过程中并不是单一的替代关系,而是互相融合并在某一阶段呈现出一种螺旋式回归。在东方卫视的“舞林大会”掀起收视狂潮后,湖南卫视和江苏卫视也纷纷推出“名声大震”“名师高徒”两档明星为选手的综艺比赛节目,将“真人秀”节目由“平民秀”推向“明星秀”。这种形式可以看做是“真人秀”与“综艺”时代的融合,明星重新成为舞台的主角并借助自身的“明星效应”吸引了更多的受众。
二、电视娱乐节目形态嬗变的内在因素
在大众文化日益丰富、媒介技术日益发达、受众审美疲劳周期日益缩短的今天,电视娱乐节目日新月异、相互更迭的背后,是电视受众、广告商、娱乐节目制作者共同作用的结果。
⒈电视受众:“我娱乐 我需要”
20世纪90年代以来,市场经济的发展带动了大众文化的发展。这种“在工业社会中产生的、以都市大众为消费对象、通过现代传媒传播的、按照市场规律批量生产的、集中满足人们的感性娱乐的文化 ① ”,不仅逐渐抹平了高雅文化与大众文化之间的鸿沟,而且成为大众日常生活中文化消费的主要品种。
电视娱乐节目不仅给观众带去丰富多彩、时尚前沿的娱乐节目,同时也通过各种有效的方式调动起观众参与的热情,培养着观众的审美情趣。现在的观众已经不满足于简单的观看,他们也渴望参与到节目中并通过电视荧屏展示自我。其方式一种是直接参与,游戏益智类节目就是典型的代表。再如各种“真人秀”节目给观众提供了展示自我的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可以“秀”歌(“超级女声”)、可以“秀”舞(“武林大会”)、可以“秀”表演(“寻找紫菱”)、可以“秀”特长(“谁是英雄”)。另一种则是间接参与,如许多节目中采用观众投票的方式进行互动,观众通过手机、网络等各种传媒工具投票表达自己的愿望,将喜欢的选手、节目单元留在舞台上。
⒉广告商:“我宣传 我需要”
在当前的电视娱乐界,商业因素的介入已经表现得越来越明显,正如米切尔?J?沃尔夫在《娱乐经济》一书中提到,娱乐因素已经成为产品与服务的重要增值活动及市场细分的关键,“娱乐经济”已成为新的世界通货。而消费者不管买什么,都在其中寻找娱乐的成分,能享受到乐趣的消费,从而构成了“娱乐经济 ② ”。2005年,湖南卫视“超级女声”大获成功,进入总决赛后收视率节节攀升,收视率一度居同时段第一,达到11.65%,赢取了29.54%的城市份额 ③ 。蒙牛集团正是看中了“超级女声”中丰富的娱乐成分和超高的人气指数,乘“超女”之风大力宣传自己的品牌。2005年10月蒙牛集团以“蒙牛酸酸乳超级女声”营销策略荣获广告界的“中国广告艾菲奖”金奖,并以绝对优势当选“2005最佳销售之星”,销售额从2004年的7亿元飙升到2005年的30亿元。显然,广告商通过选择高收视率的电视娱乐节目投放广告,并借助节目本身的知名度以达到最好的宣传效果。
⒊制作商:“我盈利 我需要”
在娱乐化大潮汹涌澎湃的今天,娱乐业已经在经济增长和文化演进的前沿占据了不可否认的重要位置。电视娱乐节目制作商正是看准了这点,将“娱乐经济”的观念融入到节目制作的过程之中,深知要想吸引广告商的资金投入,就要抓住“注意力为王”的要旨,通过不断地改版,想尽一切办法提高节目收视率。收视率上去了,财力雄厚的广告商自然会接踵而至。当然,除了广告商的赞助,电视娱乐节目的制作者还通过与手机、网络等媒体的合作,达到盈利的目的。同样以2005年“超级女声”总决赛为例,每场短信互动人数超过100万,观众总投票数高达400万,网上的跟帖、留言更是不计其数。所以“娱乐的背后是财富的狂欢”。
三、中国电视娱乐节目发展的三个“统一”
近年来电视娱乐节目不仅在创作规模上取得骄人成绩,而且节目制作水准也有很大提高,节目形式变化多样,并且不断打出“新”“奇”“快”的牌子满足不同受众的需要。但是就整体而言,中国电视娱乐节目在发展变化过程中,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值得反思。具体说来,需要做到以下三个“统一”:
⒈量与质的统一
目前,全国电视娱乐节目的数量与质量呈明显不平衡状态,总体数量虽然不少,但高质量的节目并不多。以2005年为例,中国电视综艺节目播出总量约为14万小时,综艺资讯类节目254档,综艺晚会2767部,单项艺术317档/部,互动游戏类272档,真人秀类982档/部,娱乐脱口秀148档,综艺集锦709档,其他490档/部,总制作量约为6.08万小时 ⑤ 。庞大的播出量并没有给观众带来视觉上的盛宴,相反,节目的模式化以及严重的“跟风”现象,将中国娱乐节目推入“雷同化”的怪圈。这种大批量的“复制”是对娱乐资源的严重浪费,只有在立足各电视台自身特色的基础上,讲求节目内在质量,不盲目模仿和跟风,才会真正达到综艺节目数量与质量的完美统一。
⒉变与不变的统一
电视娱乐节目数量的不断增多,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竞争的加剧,制作者渴望通过不断的变化来满足观众“求新”“猎奇”的心理需要,于是许多娱乐节目会周期性打出“全新改版”的口号,通过不断更换主持人、节目环节设置、模仿其他同类栏目“出彩”的部分,以期达到提高收视率之目的。这种换汤不换药的做法可能一时有效,但绝不是长久之计。因为一般来说,当一个节目品牌建立之后,它的基本形态,如栏目名称、内容、结构、主持人及背景音乐等,应该保持相对稳定。
在处理变与不变的关系时应参考以下三方面:一是根据节目本身的需要。在同类节目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想要长时间保持一种独创性是不可能的,所以要尽量保持并发扬自己的优势,同时借鉴其他节目的经验,通过创新不断完善自己。二是根据市场的需要。市场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供求关系也在发生变化,应摒弃供过于求的节目,寻求真实的发展空间。三是根据受众的需要。随着时代的变化,受众的观念、喜好也在发生变化,节目只有参照受众的需求做出相应的调整,才能最大限度地抓住受众的注意力。
⒊ 利益与责任的统一
在对电视娱乐节目形态嬗变的反思中,“庸俗化”“低俗化”始终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超级女声”海选引发的“审丑”之风引起各界的强烈批评,观众短信内容在屏幕上滚动时,公然出现“公母人”这样明显带有人身攻击的语言,十七八岁的年轻“粉丝”为了支持自己的偶像公然在网络上破口大骂、互相诋毁,成为新一代的“网络暴民”。在商业利益的刺激下,电视媒体无疑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我们的电视媒体担负着舆论导向的作用,有责任在电视节目中反映出真善美的一面,不能仅满足人们单纯的嬉闹,更要带给人们高层次的精神享受。
四、结语
中国电视娱乐节目形态的嬗变经历了以上所述四个阶段,而商业利益的介入又使电视娱乐节目陷入“全面娱乐”“过度娱乐”的现状。虽然娱乐节目的主要功能和定位就是为广大受众提供精神的放松,消除压力,我们在这里所探讨的也决不是让娱乐节目放弃“娱乐”,而是怎样提供更好的娱乐以满足受众的需要。本着电视媒体舆论导向的社会责任和立身原则,杜绝低俗的娱乐、简单的娱乐,立足高层次的审美,走有益与有趣相结合的路线,应该是中国电视娱乐节目发展的方向。
注释:
① [美]约翰?费斯克著:《关键概念:传播与文化研究词典》[M],李彬译,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第214页
②[美]沃尔夫:《娱乐经济》[M],光明日报出版社,2001版,第15页
③谢耕耘、唐禾:《2006中国电视娱乐节目报告》http://www.woxie.com/article/list.asp?d=30899
④《最佳营销策略――蒙牛:超女背后的超级营销策划》http://news.xihuanet.com/newmedia/2005-12/05/cotent-3879141.htm
⑤CSM媒介研究:《中国电视综艺娱乐节目市场报告2006-2007》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内容标题:我国电视娱乐节目形态嬗变及其内在因素分析